巴中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关于组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市级及以上文明单位: 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工作要求,我市拟在全市发展网络文明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于后: 一、人员组成 网络文明志愿者必须政治方向正确,热心精神文明建设,熟悉网络宣传工作,具备较高的写作水平。其人员组成如下: 1.市级及以上文明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国家级文明单位3人、省级文明单位2人、市级文明单位1人。 2.市、县(区)文明办工作人员。 3.社会上自愿从事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的社会志愿者。 二、工作职责 1.关注本地区、本单位文明创建动态,参与各级文明办组织的各项创建活动,收集整理创建情况、先进事迹等资料,定期编发相关文字、图片及音视频材料,协助文明网内容建设。 2.利用中国文明网、四川文明网、巴中文明网等相关网站的博客、论坛、网络百科、网络问答等互动阵地,传播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内容。 3.参与中国文明网、四川文明网、巴中文明网等相关网站的网上讨论,通过论坛跟贴、撰写博文等方式,积极引导网上舆论。 4.动员组织本地、本单位及身边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市、县(区)委宣传部和市、县(区)文明办等开展的网上宣传活动。 三、组建程序 1.信息报送。报送办法:市级机关各文明单位直接上报市文明办;各县(区)各级文明单位由各县(区)文明办统一汇总上报市文明办;社会志愿者由所在县(区)文明办汇总上报。材料要求:个人必须认真、准确填写好《巴中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信息表》中的每一项内容;部门、单位上交表册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上交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时间:4月15日下午6:00前。联系人:李 明,联系电话:0827(5111662),电子邮箱:565356437@qq.Com。报送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郑家街71号。 2.信息录入。全面录入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建立网络文明志愿者管理档案。 3.学习培训。从5月份开始,分批次对所有网络文明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对培训合格者发放志愿者证书。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文明办、市级及以上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积极参与并组织相关人员自主申报。已经按要求上报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的国家级、省级文明单位本次可不再申报。 2.网络文明志愿者组建工作纳入各级文明单位复查考核。 附件:巴中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信息表 巴中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3年4月5日 附件: 巴中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信息表
注:1.巴中文明网网址:http://www.ta0dao.com/; 2.信息报送邮箱:565356437@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