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市创文办〔2013〕36号
巴中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窗口服务行业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巴州区创文办,市级有关行业: 窗口行业是文明城市的形象代表,大力加强窗口行业志愿服务建设是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着力打造文明城市对外优质服务窗口,整体提升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展示我市窗口行业良好对外形象,现就加强窗口服务行业志愿服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加强窗口行业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公平诚信市场环境,规范窗口行业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诚信守法,整体提升窗口行业文明程度。 二、参与范围 市(区)政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金融、税务、工商、质检、烟草、电力、通信(网络)、交通(运管)、劳动保障、交警、车站、天燃气公司、圣泉水务、各类医院、二星级以上宾馆、大型商场(超市)。 三、工作内容 1.建立志愿服务队伍。根据行业工作的实际,组建窗口志愿服务队伍,健全志愿服务组织机构。 2.设立志愿服务工作台。在服务窗口显著位置设立专门志愿服务工作台,安排专兼职志愿工作者,开展志愿服务咨询、登记等服务。 3.打造志愿服务标识文化。窗口专兼职志愿者要统一着装,佩戴绶带、袖标、胸牌等志愿服务标识,5月18日前完成本行业志愿服务标识文化打造工作。绶带字样为“XXX行业志愿者”,袖标统一做成红色,印上“志愿者”字样,胸牌由市创文办统一制作、发放。 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一是开展微笑服务,介绍服务流程,引导顾客到指定地点接受服务。二是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倡导使用文明用语,指导有序排队,耐心讲解、劝导等。三是争创志愿服务标兵,通过“三亮”(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比”(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三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评选出本窗口志愿服务标兵。四是争创志愿服务品牌,广泛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活动,努力打造志愿服务品牌。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能,确立专人专管专办,制定统一规划,加强服务窗口的检查指导,确保活动富有成效。 2.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市创文办将将此项工作纳入各行业主管部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年度目标考核,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窗口单位予以曝光、通报,严格问责。 各窗口行业要定期向市创文办报送志愿服务活动图文信息,联系人:杨彤,联系电话:5111660,电子邮箱:870863129@qq.com。
巴中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